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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动态

守护花蕾 预防性侵 ——未成年人防性侵法律知识宣传

作者: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5-06-10 14:58:41 浏览:138

未成年人如同含苞待放的花朵,需要全社会的精心呵护。然而,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给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伤害,甚至影响其一生。预防性侵,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法律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 认清“性侵害”的本质

性侵害绝不仅仅是影视剧里描述的“陌生人暴力”那么简单。它是指一切违背受害者意愿的、令人感到不舒服、不安、害怕或困惑的性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身体的接触: 强行拥抱、亲吻;抚摸隐私部位(如胸部、臀部、生殖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强奸)。

非身体接触:

语言骚扰:讲黄色笑话、进行性意味的评论或挑逗。

视觉骚扰:故意向受害者暴露性器官(“露阴癖”);强迫观看色情图片或视频。

网络侵害:通过网络聊天、社交媒体诱骗发送隐私部位照片或视频;进行性骚扰或恐吓。

常见的犯罪形式: 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侮辱、强迫卖淫等。

关键点:

隐私部位要牢记: 小背心、小裤衩遮盖的地方(胸部、臀部、生殖器官)就是隐私部位!任何人(包括熟人、亲戚、老师)都不能随意看、随意摸!

区分“好”与“不好”的接触: 父母摸摸头、朋友间的友好握手拥抱是好的接触,让人感到温暖。任何让你感到不安、紧张、害怕、想躲开、觉得是“秘密”的身体接触,都是“不好”的接触,要警惕!

二、 警惕!性侵害常发生在“熟人”之间

数据显示,70%-80%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是“熟人”作案!这些“熟人”可能是:邻居、父母的朋友/同事亲戚(如表哥、叔叔、伯伯)老师、教练、保安网友(冒充身份骗取信任)

为什么熟人作案多? 因为他们容易接近孩子,获得孩子和家长的信任,降低了大家的警惕心。所以,无论对方是谁,只要他/她的行为让你不舒服,特别是触碰你的隐私部位或要求你脱衣服、拍照等,都要坚决拒绝!

三、 遇到危险,勇敢说NO-GO-TELL

记住这个保护自己的黄金法则:

NO- 大声拒绝!

当有人让你感觉不舒服,特别是试图触碰隐私部位、要求脱衣或拍照、要带你去隐蔽地方时,要立刻、大声、清楚地喊:“不要碰我!”、“我不愿意!”、“不行!”。勇敢拒绝不需要理由! 你的身体你做主!

GO- 迅速离开!

喊完之后,立刻想办法离开危险的地方,跑到人多、安全的地方去(如商店、保安亭、有老师或大人的地方)。

TELL- 告诉信任的大人!

这是最重要的一步! 尽快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信任的大人:爸爸、妈妈、老师、亲戚、警察等。

不要保守“坏人的秘密”! 坏人常常威胁孩子“不许说出去,否则...”,记住,说出来才是勇敢的好孩子!只有说出来,才能阻止坏人继续伤害你和别人。家长和老师会保护你、帮助你!

四、 识别“危险信号”,提高警惕

单独邀约: 有人(即使是熟人)想单独带你去隐蔽、人少的地方(如小房间、偏僻角落、车里)。

要求暴露隐私: 要求你脱衣服、脱内衣裤,或者要求拍摄你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无论以什么理由,如“检查身体”、“玩游戏”、“当模特”)。

不当触碰: 故意触碰你的隐私部位,或者让你触碰他/她的隐私部位。

赠送礼物提要求: 用糖果、玩具、零花钱等作为交换,要求你做一些让你不舒服的事或保守秘密。

网络陷阱: 网友要求视频裸聊、发送隐私照片、询问过于私密的个人信息或要求线下单独见面。

五、 法律是坚强的后盾——严惩侵害者!

我国法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实行“零容忍”,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核心武器:

强奸罪: 对妇女实施强奸,处3-10年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情节特别恶劣(如多人、公共场所、幼女受伤等),可判10年以上、无期甚至死刑!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14-16周岁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如老师、教练、医生、养父母),与其发生性关系,即使女孩“同意”,也构成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 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无论男女),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恶劣情节(如多人多次、聚众、公共场所、造成伤害等),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制猥亵、侮辱罪: 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恶劣(如聚众、公共场所),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处5-15日拘留。猥亵不满14周岁的人,属于严重情节,处10-15日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重要!):

202161日新修订生效。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包括疑似性侵害),都有权劝阻、制止,并必须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医院、村(居)委会、社工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或面临危险,必须立即报告! 不报告要追责!

六、 给家长和孩子的实用建议

建立“信任名单”: 和孩子一起列出3-5个绝对信任的求助对象(如妈妈、爸爸、班主任、亲近的亲戚、警察110),确保孩子知道遇到危险第一时间找谁。

设定“安全密码”: 与孩子约定一个只有家人知道的“接送密码”,防止被陌生人用“你妈妈让我来接你”等借口诱骗。只有知道密码的人才能接走孩子。

牢记“一拒绝、二要、三不要”:

一拒绝: 对不好的身体接触勇敢说“不”!

二要: 外出要告知家长(去哪、和谁、何时回);上学放学尽量结伴而行。

三不要: 不与陌生人去偏僻地方;不搭陌生人的车;不轻易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饮料。

日常沟通很重要: 家长要营造开放、安全的沟通环境,让孩子愿意分享任何事,包括让他们不舒服的经历。定期进行性安全教育,不要避讳。

强调“你没错!”: 如果孩子不幸遭遇侵害,请坚定地告诉孩子:“这不是你的错!你是受害者,说出来是勇敢的!我们永远爱你、保护你!”

七、 结语

孩子们,你们是自己身体的小主人! 任何人未经允许都不能触碰你们的隐私部位,也不能强迫你们做不喜欢的事情。请记住NO-GO-TELL”原则,勇敢保护自己!

家长们、老师们、社会各界人士,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是我们共同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让我们提高警惕,学习法律知识,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线,守护他们健康、快乐、有尊严地成长!

勇敢说不,及时求助!法律保护,严惩不贷!让我们携手,守护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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